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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ugust 4, 2009


北京时间8月4日上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近日,韩国人气组合东方神起订阅东方神起的新闻 东方神起的图集 东方神起的明星村)中三名成员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发表声明指责SM公司独断专行,SM公司也于昨晚(8月3日)发表声明对其指正做出回应。
  对于东方神起成员对唱片销售收入分配方式的指责,SM公司回应东方神起从出道到2009年7月为止,从SM公司收到的现金就有110亿韩元,而且SM公司提供给东方神起使用的高级进口轿车等其他福利,如果换算成现金也将是一笔可观的数字。
  SM公司还透露东方神起出道头四年,SM公司一直是赤字经营,而且东方神起与SM公司之间的收入分配协议中,对广告收入、肖像权收入等都做了不同的分配规定,这些收入东方神起能拿到的比例远远高于唱片收入分配,而朴有天,金俊秀等三人在声明中完全没有提到这些,只是强调了唱片收入分配方式,让人产生了误解。
  对于13年所属协议,SM公司表示这完全符合韩国相关法律规定,称根据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规定,歌手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协议有效期可以超过7年以上。SM公司还透露,从与东方神起签订协议以来已经根据同方神起的要求,对协议进行了多达5次的修改,并不是像东方神起三名成员所说的那样,SM公司对他们修改协议的要求置之不理。
  而对于朴有天等三人提到的每天只能休息3~4个小时的主张,SM公司表示有关工作安排和休息时间,SM公司一直是与东方神起进行充分商议后再做决定,从来没有单方面的强加过重的工作给他们。
  对于朴有天等三人的此次诉讼与他们三人入股的化妆品公司无关的主张,SM公司反驳称只有三名入股化妆品公司的东方神起成员提出诉讼就是最好的证据,并表示SM已经证实了该化妆品公司多次侵犯SM公司所拥有的东方神起的肖像权和朴有天等人违反与公司的协议,参加该化妆品公司宣传活动的事实。
  SM公司最后强调他们也不希望看到东方神起不能解散,并表示他们将与提出诉讼的朴有天等三人进行协商,以尽快解决这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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