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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ugust 6, 2009

东方神起三成员表态:核心矛盾是13年"卖身契"

继韩国SM娱乐公司就“东方神起”成员朴有天、金在中及金俊秀要求中止经纪人合约发表声明,称此次危机的症结在于三位成员与家人合作化妆品生意与SM公司未能达成共识所致后,入禀法院的三位成员昨日通过辩护律师表明态度:核心问题在于不合理的专属合约。

昨天上午,朴有天、金俊秀、金在中通过法律代言人发表正式声明,公开他们提出诉讼的原因,表示在过去5年里因SM公司的独断专行,让他们身心俱疲。自2004年出道至今5年中,SM公司安排“东方神起”进行大量超负荷的工作,平均每天睡眠时间只有三四个小时。三人的声明还揭露了SM公司与“东方神起”间长达13年的合约,令三人认为继续留下几乎是终生卖身。
  该辩护律师指出,根据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发布的标准条款规定,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最长合约期限不应超过7年,因此目前这份长达13年的合约显然让“东方神起”蒙受极不公正待遇。律师介绍目前已提交暂时中止三位成员与SM公司之间专属合约的申请,下一阶段将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约失效,预计最快也需6个月才能有结果。
  提起诉讼的“东方神起”三位成员8月1日现身日本参加SM公司此前安排的演出,对官司闭口不谈,只表示对于之前已公开的由经纪公司安排的活动,仍会照常参与。针对SM公司发表的声明,朴有天三人澄清这次诉讼与他们入股的化妆品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他们的确每人为该化妆品公司投资了一亿韩元左右,但这只是单纯的个人投资,完全与SM公司之间的矛盾无关。他们强调自己不可能为了一亿韩元的投资而放弃为之努力了5年的“东方神起”,这次诉讼的核心问题是SM公司对他们的不公正待遇,而SM公司之前以化妆品公司作为理由则只是为了遮盖事件的本质,转移各方的注意焦点。

知情人透露东方神起解约不解散 SM公司无商标权


陷入解散危机的东方神起与经纪公司SM公司昨日分别宣布不同立场,围绕事件真相双方打起了攻防战。前日,东方神起成员朴有天等人痛诉东家对他们太苛刻,还逼迫他们签下15年的合约。昨日,SM公司站出来反驳,并声称2004年东方神起首次登场到本月为止,5名成员共领了11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6亿)。越来越混乱的口水战中,事件又起新波澜。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东方神起这一组合名称SM公司没有商标权,即使解约,这一组合名仍可继续使用。
反驳 SM:5年他们赚了110亿韩元
  在前日朴有天等三名东方神起成员发声明指责SM公司独断专行后,昨日SM公司发出声明反驳。先就唱片销售量在50万张以下一分钱收益也得不到的合同条款,SM反驳称:“东方神起在2004年首次登场到本月为止5名成员共领了110亿韩元,而且他们还收到了奖金性质的高级津贴。”至于三名成员所说的“每天睡眠时间只有三四个小时”,SM公司则表示:“对于健康和日程表我们进行了协议。”在回应15年合约的问题上,SM公司表示根据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规定,歌手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协议有效期可以超过7年以上。
  爆料 即使解约,组合名依旧可用
  就在SM发出声明后,东方神起三名成员的一名好友又站出来据理力争。他声称,东方神起除掉税金后每人每年的收入只有2亿韩元,而东方神起仅今年上半年在日本发售的专辑就为SM公司带来了330亿韩元的收入。此人最后强调,即使解约,东方神起也不会解散。对于不解散的缘由,很快有人给出了解释——昨日一名韩国娱乐圈人士宣称,东方神起组合名中“东方”这一指特定方向的词汇,根据韩国相关法律不能登记为商标。事实上2004年SM公司对组合名申请注册商标,但没通过审查。所以,即使东方神起解约,这一组合名仍可继续使用。
  此外,昨日已有近2万中日韩的粉丝联合签名反对东方神起解散。

Tuesday, August 4, 2009


北京时间8月4日上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近日,韩国人气组合东方神起订阅东方神起的新闻 东方神起的图集 东方神起的明星村)中三名成员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发表声明指责SM公司独断专行,SM公司也于昨晚(8月3日)发表声明对其指正做出回应。
  对于东方神起成员对唱片销售收入分配方式的指责,SM公司回应东方神起从出道到2009年7月为止,从SM公司收到的现金就有110亿韩元,而且SM公司提供给东方神起使用的高级进口轿车等其他福利,如果换算成现金也将是一笔可观的数字。
  SM公司还透露东方神起出道头四年,SM公司一直是赤字经营,而且东方神起与SM公司之间的收入分配协议中,对广告收入、肖像权收入等都做了不同的分配规定,这些收入东方神起能拿到的比例远远高于唱片收入分配,而朴有天,金俊秀等三人在声明中完全没有提到这些,只是强调了唱片收入分配方式,让人产生了误解。
  对于13年所属协议,SM公司表示这完全符合韩国相关法律规定,称根据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规定,歌手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协议有效期可以超过7年以上。SM公司还透露,从与东方神起签订协议以来已经根据同方神起的要求,对协议进行了多达5次的修改,并不是像东方神起三名成员所说的那样,SM公司对他们修改协议的要求置之不理。
  而对于朴有天等三人提到的每天只能休息3~4个小时的主张,SM公司表示有关工作安排和休息时间,SM公司一直是与东方神起进行充分商议后再做决定,从来没有单方面的强加过重的工作给他们。
  对于朴有天等三人的此次诉讼与他们三人入股的化妆品公司无关的主张,SM公司反驳称只有三名入股化妆品公司的东方神起成员提出诉讼就是最好的证据,并表示SM已经证实了该化妆品公司多次侵犯SM公司所拥有的东方神起的肖像权和朴有天等人违反与公司的协议,参加该化妆品公司宣传活动的事实。
  SM公司最后强调他们也不希望看到东方神起不能解散,并表示他们将与提出诉讼的朴有天等三人进行协商,以尽快解决这次事件。

东方神起解散主因 一张13年的不平等合约

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8月2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道,人气席卷亚洲的韩国组合东方神起,因三名成员向事务所提出诉讼,组合面临解散,据三人的代表律师指出与事务所签下的不平等合约,是触发官司的主要因素。
  东方神起成员朴有天、金在中及金俊秀要求中止与SM Entertainment经理人合约的消息公布后,一度盛传会于本月中解散。身处海外的社长李秀满也匆匆赶返韩国急忙商讨对策,事务所方面于昨日(8月1日)凌晨就事件发表声明,指事因是与三位成员及其家人合作化妆品生意上未能达到共识,并希望尽快想出对策,绝不会让代表亚洲的组合解散。
  但三位成员的代表律师接受传媒访问时,却透露入禀的最主要原因是一张长达13年的不平等合约。他表示在过去两个月已就收益分配问题与事务所磋商,可惜不受理会,最终只好对簿公堂。至于未有涉及诉讼的U-Know及Max已分别落实会单飞接拍剧集。
  对于东方神起面临解散,有指是事务所偏袒部分成员,也有传成员于月前的泰国演唱会时,已分成两派,故业界人士估计要五人再合为一体工作,似乎已经不可能。
  东方神起昨日出席了一场演出,完秀后Hero等三人将于今日返国,预定明日会交代详情,他们也决定会如期完成组合已公布的工作。2004年出道的东方神起因合约与事务所打官司,似乎成了同属SM事务所的H.O.T于8年前的翻版,更令歌迷陷入不安,有部分更致电事务所,望组合不要解散。(俐俐/文)

东方神起状告老东家“压榨” SM公司股价受重挫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偶像组合东方神起成员朴有天、金俊秀、金在中7月31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与其所属SMEntertainment事务所终止经理人合约后,朴有天等3人于昨天(3日)通过法律代言人发表了正式声明,称这次诉讼是为解除与SM公司的不公正协议,并公开了提出诉讼的原因。
合约严重影响身心
声明中表示,自从东方神起在2004年出道以来,过去5年他们一直按照SM公司的安排在韩国、日本、中国等地进行活动。一年当中,除一星期的假期外,其他时候每天睡眠时间都只有3-4个小时,严重影响身心健康。根据合约,东方神起只有在上一张专辑卖出50万张以上时,才能在推出下一张专辑时每人得到1000万韩元,而如果上一张专辑销量达不到50万张,成员们就一分钱也拿不到。这个协议一直到2009年2月6日才被修改,而东方神起成员在此之前通过专辑所得到的收入只有专辑总收入的0.4%-1%。
朴有天等人还表示,他们也不希望东方神起解散,而且这次诉讼虽只有3人参加,但并不意味东方神起内部不和,只是成员之间解决问题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自家“副业”激化矛盾
据悉,东方神起在今年4月曾要求解约。7月13日,朴有天等3人向公司请好假,准备出席3位成员的父母联手经营的化妆品品牌发布会。但在结束7月11日的北京个唱后,公司突然拒绝了他们的请假要求,并认为他们私下出席化妆品发布会,侵害了公司利益。由此,双方矛盾彻底激化。7月底,3人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他们与SM公司之间签署的专属协议失效,并表示:“我们在SM公司不可能实现成为艺术家的梦想,而只是公司的一个赚钱工具。我们希望通过此次诉讼,为未来打拼出属于各自的天地。”
SM公司股价受重挫
另据韩国媒体报道,朴有天等3名东方神起成员的诉讼除在演艺界引起巨大反响,还波及到韩国股市,SM公司的股价在昨天开盘不久后就大幅下滑。昨日上午9点40分左右,SM公司的股价为一股3790韩元,比前一天下滑了9.22%以上,而在昨天一开盘,SM公司的股价就一度下跌了14%以上。(京华时报 侯艳)

东方神起,不要解散!!(from http://ent.qq.com/a/20090804/000055.htm)

中新网8月3日电 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事实上表达了退出东方神起组合的意愿,并步入解散过程。尽管其所属的韩国最大演艺公司SM娱乐已于1日凌晨通过报道资料表明了“努力试图和解”的意愿,但前景并不容乐观。
据“韩国中央日报”消息,那么三名成员与SM公司之间到底存在什么矛盾呢?解决目前事态的关键就在于此。我们电话采访了金俊秀等三名成员的辩护律师。
下面是采访问答记录。
-(成员们与SM公司)矛盾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主要是不合理的专属合约。根据最近公平交易委员会发布的标准条款规定,最长合约期限应该不超过7年。当然从练习生时代开始就对歌手进行发掘、培养的情况稍有不同,但从公正委员会发布的标准条款看,东方神起在很多方面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虽然现在提这些有些晚,但纠正这些不公平是我们最大的目标。”
-听说三名成员和他们的父母共同经营的化妆品公司也是双方矛盾之一?
“也许从心理方面来看这也是与公司间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但绝不是因为关于化妆品公司的意见分歧而与公司对簿公堂。1日在SM公司公布的表明其立场的报道中,认为化妆品事件就是矛盾的全部。如果公司方面认为成员们的副业就是他们提起这次诉讼的唯一原因的话,那么很明显他们是估计错误了。”
-三名成员的活动面临全面中断,那么您认为关于这次诉讼大概何时能出结论呢?
首先我们已提交了暂时中止三位成员与SM公司之间专属合约的申请,下一阶段我们将提起确认该合约失效的诉讼。希望官司能尽快出结果。裁判部的裁决最为重要,这期间可能会出现各种变数。所以现在很难判断官司究竟何时能够结束。我们希望6个月之内能够出结果,并将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
-您认为胜诉的概率有多大?
“我看好这次的官司。SM公司这段时间已多次从公平委员会那里接到其违反标准条款并勒令其改正的命令。东方神起法律上诉讼的部分也与之基本一致,这是我们的有利之处。”
-在法律介入之前,是否有跟李秀满或是其辩护律师进行庭外调解的打算?
“我们曾经努力通过对话来解决问题。之前成员们已经跟公司辩护律师有过接触,我也试图通过多种渠道解决这一问题。但对方辩护律师无视成员们的意见,只是重复公司的既定方针,所以我们最终决定诉诸法律。成员们对歌迷们感到非常抱歉。”
-化妆品公司的矛盾焦点是什么?
“并不是说公司不能过问艺人及其家人的个人投资问题,但现在其他艺人们进行自己的副业已经是普遍现象了,这时公司再横加干涉让人难以接受。”
-那么东方神起是否会最终解散呢?
“虽然之前进行了多方努力,但最终还是走到了这一步。我们并不是轻率地让人们变得惊慌失措,然后不负责任地说一句‘都安静些吧。全解散了。’在法律程序全部结束之后应该会出台新的方案。但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认为东方神起的5名成员很难在SM公司名下继续进行共同活动了。”
-是否有召开记者见面会的计划?
“一旦有需要的话会召开记者见面会,但目前尚无相关计划。现在成员对歌迷最感到抱歉,并希望可以安静地度过这段时间。”

[责任编辑:everlee]
中新网8月4日电 向所属公司提出诉讼的东方神起的三名成员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表示“想脱离束缚”,而SM娱乐却拿出报道材料逐条反驳他们的说法。3日晚,SM通过材料,今天上午对于法务法人世宗提出的主张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5年间支付了110亿韩元
据韩国《中央日报》消息,首先就唱片销售量在50万张以下一分钱收益也得不到的合同条款,SM反驳称:“东方神起在2004年首次登场到本月为止5名成员共领了110亿韩元,而且他们还收到了奖金性质的高级津贴。”他们解释说110亿韩元包含92亿韩元的分配款以及17亿7000万韩元的支付金。
公司表示:“随着产业环境的变化,对歌唱版税、广告、促销活动的出场费以及肖像权等各种收入我们有多种的分配率,只有一方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公司在东方神起首次登场之后,4年间创造了连续盈利的纪录。
对于三名成员所说的“每天睡眠时间只有3、4个小时,健康状况严重恶化”,公司表示:“对于健康和日程表我们充分地进行了协议。”三名成员表示:“1年之内除了1周时间以外,每天都要按时间表工作,似乎沦为了公司创造利益的工具,我们产生了这样的危机感”,并在上个月31日向首尔地方法庭提出了专属合同效力终止临时申请。
哪方说了假话?
对于13年的合同时间,双方在立场上有明显差异。对于三名成员“事实上是终身合同”的说法,SM反驳:“公平贸易委员会的标准条款建议事项也没有规定歌手的合同时间为7年。对于进行海外活动的歌手有一项例外条款规定合同时间不受限制。”SM接着补充说:“同申请人缔结专属合同之后,对协议条款共经过5回更新、修正,其中的2回还接受了公平贸易委员会的研讨和确认。”
对于东方神起成员说的“化妆品事件不是本次事件的本质”,公司方面反驳说是假话。SM说:“化妆品事件是本次事件的本质原因”,“参与化妆品事件的3名成员参与诉讼本身就是证据。”公司表示:“我们已经掌握了他们使用肖像权以及参加各种活动的事实,为防止东方神起名誉扫地以及防止其他成员受到损失,我们预定将快速处理。”就是说三名成员未经企划公司允许就参加活动,获取了不当收益。
另外,对于三名成员的“多次请求与企划公司对话但都被置之不理”的说法,SM表示:“去年6月首次从法务法人收到了内容证明”,“很荒唐”。
SM娱乐理事李秀满本想克制不立刻做出应对,但这天收到了三名成员揭露的报道材料,感到了不小的失望和背叛感。
东方神起解约成员发声:我们不想沦为赚钱工具
中新网8月3日电 日前,韩国男声五人组合“东方神起”的部分成员正式发表声明公开宣布了与所属经纪公司之间的矛盾。
据《朝鲜日报》消息,东方神起的三名成员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细亚俊秀的法律代理“世宗律师事务所”(音)3日上午发表了一份正式声明。声明中称:“金俊秀(细亚俊秀)、金在中(英雄在中)、朴有天(秘奇有天)作为东方神起的成员,自2004年出道以来,一直按照其所属经纪公司SM娱乐的安排在韩国、日本、中国等地展开活动。一年当中,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其余时间每天睡眠时间只有3到4个小时,一直承受者无比繁忙的日程。”
除此之外,英雄在中等人还列举了另外两个引发矛盾的原因。根据东方神起成员公开的合同内容所示,虽然作为歌手发售唱片是东方神起的主业,但并没有靠此赚得什么大钱。世宗方面主张并解释说:“首先,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合同保证金,根据专属合同上关于唱片收益分配的条款显示,最初的合同中约定,只有在单曲碟销量超过50万张的情况下,如果再发售唱片,则每个成员可分得1000万韩元。但如果销量不足50万张,成员则分不到任何利润。该条款得到2009年2月6日后才得以修改,但即使是修改后,成员通过销售唱片所得的收入也只是根据唱片销量,每人只能分0.4%至1%。”
据世宗事务所方面透露,东方神起与其所属公司签署的合约长达13年。并主张,合约期限长达13年,若再加上两年兵役时间,东方神起要为SM公司工作15年以上,目前还剩下将近10年的时间,这实际上意味着终身协议。而且根据协议如果东方神起违约,就要赔偿SM公司高达数千亿韩元的违约金,因此不得不受SM公司束缚。
上月31日,英雄在中等三人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他们与SM公司之间签署的专属协议失效,并表示:“据我们判断,我们在SM公司不可能实现成为艺术家的梦想,而只是公司的一个赚钱工具。我们希望通过此次诉讼,为未来打拼出属于各自的天地。”
东方神起成员联合发申明 披露四点不公平合约
腾讯娱乐讯 2009年8月4日 韩国 韩国组合东方神起三名成员Xiah、Hero与Micky昨日透过律师发放联名声明,首度响应解约官司,详列四点披露不公平合约内容,又抨击事务所仅视他们为赚钱的工具,但也有在网上向粉丝报平安。
东方神起的Xiah、Hero与Micky昨日联名发声明响应与SM Entertainment事务所的解约官司,列出四点“不平等条约”,包括自2004年出道后,他们全年仅得一周休假,其余时间每天仅睡三至四小时,令他们身心俱疲,健康恶化。而合约年期长达十三年,如包括当兵两年,合约更延长至十五年以上,差不多等同终身契约,如提出解约更需赔偿高达数千亿韩元的违约金。
为未来铺路
三子又指控公司在收益上分配不公平,当初他们并没收取签约金,仅在合约内订明,如专辑发行五十万张以上,每人可获分一千万韩元(约六万三千港元)。事务所在今年二月六日修改此例,但专辑卖过五十万张,每人也仅获分0.4-1%的利润,东方神起至今仅收取110亿韩元(约6,930万港元)。三子在信末还提到:“我们在不可能实践作为歌手的梦想,而仅被公司视为赚钱工具不断消耗,故我们希望透过解约诉讼,为未来再创新天地。”
博客报平安
由于消息传出后惹来众多猜测,Hero昨日在博客上向粉丝“报平安”,感激粉丝支持外,并称东方神起会常在,希望粉丝会记得他们。指SM事务所跟东方神起签约长达十三年太过分,但也有网友持相反意见,至于SM事务所的股价因这次事件下滑了9.22%。另外,继日前在日本演出avex音乐活动《a-nation》后,东方神起五子将如期参演东京举行的花火大会。
中日韩三国两万人签名“反对东方神起解散”
中新网8月4日电 东方神起组合和经纪公司之间的法律纷争给歌迷们带来了很大冲击。上个月31号东方神起的细亚俊秀、英雄在中、秘奇有天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上递交了“停止专属合约效力可支配申请”,这个消息一传开,歌迷们最担心的是组合是否会解散。歌迷们说“睡不着觉”,“无条件的相信他们,并等待着”等类似话语表现出了他们的心情。东方神起的正式歌迷俱乐部“Cassiopeia”一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马上在门户网站Daum上通过“Agora”掀起了反对东方神起解散的签名活动,签名者在3天后的下午11点超过了1万9千4百人。
据“中央日报”消息,不仅韩国歌迷如此,日本和中国等地的歌迷在听到东方神起的诉讼事件时,也不禁吃惊万分。东方神起的日本歌迷俱乐部“Bigest”的一名成员说:“不管是什么地方出错了,我们想知道真相。最近歌迷俱乐部的成员也在急剧增加,东方神起在日本的知名度达到最高的时期,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表达了他十分伤心的心情。
3日,在三名成员表明了正式立场之后,批判企划公司的意见越来越多。“销售50万张以下的话,只能得到全部收入的0.4%~1%,是明显的奴隶合约”,“五名成员团结在一起的话,即使不在SM公司也会很好”等类似内容的文字在歌迷网站上飞速上传。相反,一位网民说:“我能理解待遇不合理这一点,但是签约当时,也不是不知道这个条件啊”,也提到了签约当事人的责任。
东方神起起诉经纪摇撼股市 SM公司股价暴跌14%
7月31日,一条“全亚洲最当红组合”东方神起中的三位成员,联手状告其所属的韩国SM公司并要求解约的消息惊爆整个韩国娱乐圈。昨天上午,三位成员通过法律代言人发表正式声明,称这次诉讼是为了解除与SM公司的不公正协议,并表示在过去5年里因SM公司的独断专行,让他们身心俱疲,掀起“韩国演艺圈合同犹如卖身契”的话题,而此前全智贤手机遭窃听、张紫妍不堪潜规则自杀等事件,娱乐业发达的韩国演艺圈不断爆出黑暗内幕。
原因 积怨已久
有关东方神起将与其所属的韩国SM公司解约的风声,其实这几年来已经风传了好几回,特别是今年6月份更是被韩国媒体言之凿凿地公开披露,两者积怨由来已久,双方解约也是迟早的事。
据了解,此次解约事件的导火索,是因为公司与私人之间的严重利益分歧所致。原来,朴有天等三位成员的父母联手经营了一个化妆品品牌,7月13日,朴有天等三位成员原本已向公司请好假,准备出席该化妆品的发布会,但在结束7月11日的北京个唱后,公司突然又拒绝了他们的请假请求,并认为他们私下出席化妆品发布会,侵害了公司的利益。由此,双方矛盾被彻底激化。
影响 SM公司股价暴跌14%
东方神起面临解体不仅在韩国演艺界引起巨大反响,甚至还波及韩国股市,SM公司的股价在8月3日的韩国股市开盘不久后就大幅下滑。
据报道,前日上午9时40分左右,SM公司的股价为一股3790韩元(约18元人民币),比前一天下滑了9.22%以上,而在昨天刚刚开盘时SM公司的股价甚至一度下跌了14%以上。这次SM公司股价暴跌最大的原因是朴有天、金俊秀、金在中三名东方神起成员起诉SM公司,让SM公司最大的收入来源之一的东方神起面临解散。
上海演出如期举行
关于东方神起有可能解散的消息,也让中国歌迷们担心不选R蛭缴衿鹨丫ㄏ陆衲甑?月12日和10月2日两次登陆上海,分别参演SM家族演唱会和举办自己的个唱。日前记者从韩国方面了解到,东方神起的确面临解散,但韩国SM公司同时确认,今年9月、10月的这两场演出不会受该事件的影响,都将如期上演。
结果 庭外调解可能性高
对于这场诉讼,圈内人士推测,庭外调解的可能性比较高。而对于东方神起与SM公司矛盾化解、继续合作的可能,韩国媒体则普遍不看好。一方面,韩国媒体指出东方神起与公司的利益分歧已无法通过简单协商来解决了;此外,根据以往韩国组合的发展规律,东方神起在大热歌坛5年后,也确实走到了其组合道路的尽头。
曝光不平等“卖身契”
唱片卖不了50万张,一分钱没有
昨天,朴有天等人发布声明,曝光与SM公司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每天睡眠时间只有3~4小时
朴有天等三人在声明中表示,东方神起自2004年出道以来,过去5年他们一直按照SM公司的安排在韩国、日本、中国等国家进行活动,一年当中,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其他时候每天睡眠时间只有3~4个小时,严重影响了东方神起的身心健康。然而SM公司却不顾这些,日益加重东方神起的工作量,这让朴有天等三人认为如果继续在SM公司待下去,只会成为公司赚钱的道具,而无法实现他们的梦想,因此才决定离开SM公司。
卖身13年
一旦违约要赔数千亿韩元
朴有天等还对东方神起与SM公司签订的所属协议表示了不满。根据这份所属协议规定,东方神起要为SM公司工作13年,再加上两年兵役时间,东方神起要为SM公司工作将近15年,这对于偶像组合来说,实际上等同于是终身协议,而且根据协议如果东方神起提前终止与SM公司的协议,就要赔偿SM公司对东方神起总投资的三倍金额以及东方神起所有收入的两倍金额,赔偿金总数高达数千亿韩元。
唱片卖不了50万张,一分钱没有
在唱片收入方面的分配上,东方神起只有在上一张专辑卖出50万张以上时,才能在推出下一张专辑时每人得到1000万韩元,而如果上一张专辑销量达不到50万张,东方神起成员将一分钱也拿不到。这个协议一直到2009年2月6日才被修改,而东方神起成员在此之前通过专辑所得到的收入只有专辑总收入的0.4%~1%。
东方神起公开提诉讼的原因 抗议老东家“专横”
本报综合报道 刚刚提出诉讼要求取消合约的东方神起成员朴有天、金俊秀和金在中昨天通过律师发表声明,公开了他们提出诉讼的原因,并表示因老东家SM公司的“专横”,让他们“身心俱疲”。
三人在声明中表示,自从2004年出道以来,除了每年一星期的假期外,每天睡眠时间只有三四个小时,严重影响了身心健康。此外,他们从公司拿到的收益也很少,在今年2月前,东方神起成员通过专辑所得到的收入只有专辑总收入的0.4%到1%。
他们还表示SM公司和他们签的是“霸王合同”。这份协议规定,东方神起要为SM公司工作13年,再加上两年兵役时间,东方神起要为SM公司工作15年,这对于偶像组合来说,等同于终身协议。而且根据协议,如果东方神起提前终止与SM公司的协议,就要赔偿SM公司对东方神起总投资的三倍金额以及东方神起所有收入的两倍金额,赔偿金总数高达数千亿韩元。

Sunday, August 2, 2009

罗美玲罗美玲 - 礼物

活在當下 制作
你走吧 不需要理由
忘掉彼此重新来过
你爱了吗 随口问问我 发现
你的手在颤抖 谎言剪碎了承诺
连解释 都不说
你也许恨过我 伤了我 怕了我 你应该爱过我
痛苦是你给的礼物 打开让记忆更清楚
只好再假装快乐 紧紧的绑住
眼泪是你给的礼物
地址是不怎么幸福 送到无法相爱的 国度
你走吧 不需要理由 忘掉彼此重新来过
你爱了吗 随口问问我
发现 你的手在颤抖
谎言剪碎了承诺 连解释 都不说
你也许恨过我 伤了我 怕了我 你应该爱过我
痛苦是你给的礼物 打开让记忆更清楚 只好再假装快乐
紧紧的绑住 眼泪是你给的礼物
地址是不怎么幸福 送到无法相爱的 国度
痛苦是你给的礼物 打开让记忆更清楚
只好再假装快乐 紧紧的绑住
眼泪是你给的礼物 地址是不怎么幸福
送到无法相爱的 国度 我会努力比你更幸福

痞子英雄(本年度我看过最好看的警匪片)



























虽然有点迟,这部戏也落幕很久了,但是毫不容易抽出时间的我才刚看完。
痞子英雄真的是本年度我看过最好看的警匪片。
我个人平时爱看 侦探小说,警匪片之类的,对这些题材的书要求特别高,所以能让我那么佩服的戏痞子英雄是那么多戏里数一数二的。
说实在的,我其实很早就开始追这部戏了,但是前面的故事太闷了,所以我看着看着,就停了几个星期。本来打算放弃了,但是既然已经开始了,我最后还是决定看下去。
幸好我的决定是对的,第十集过后,我发现这部戏越来越紧张了。
我什么都不明白,本来痞子和英雄已经快接近答案了,但是所有的线索却被切断,相关的人也被杀死。总之这部戏真的快把我给逼疯了,我一直在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原本以为小马是坏的,可是他原来是好的。这是怎么一回事?这一点我非常佩服导演,这才是我所追求的故事,你不会知道谁是好的,也不会知道谁是坏的。
还有,英雄和痞子的身份对调做得非常好。可是原来最后谁都不是会长的孩子。
戏里的感情虽然只是轻描淡写,你不知道痞子到底喜欢谁(排除小玫)?蓝西英?还是陈琳?
这部戏真的让我出现很多疑问,但是我喜欢这样。
仔仔的演技显然大增,其他新的演员演得也很好。
痞子英雄里,我反而不是喜欢痞子与英雄,我喜欢的是小马和程恩。虽然不会很帅,但是我喜欢小马在里面的性格,程恩也是。
程恩知错能改,我非常欣赏他。小马愿意为了大众牺牲自己,我很喜欢他。

PS:小马=修杰楷
程恩=T弟